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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检院汕头检测院机动车报废 固定资产回收处置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2 阅读次数:817
根据《广东省特检院关于同意汕头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特检【2024】52号,我院于2024年4月18日根据“汕头检测院机动车报废回收处置公示”相关要求进行开标,以“资质符合要求,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回收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回收商:汕头市雁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本公示结果确定成交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本单位反映。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4-88899975;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64号,汕头检测院办公室。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
2024年4月18日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同意汕头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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