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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测院报废车辆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阅读次数:1115
广东省特检院汕头检测院机动车报废回收处置公示
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同意汕头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我院拟对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并强制报废或检测不合格的5台车辆进行报废处置。现以“资质符合要求,价高者得”原则,面向社会邀请符合回收固定资产资质的公司,于公示期内将资质证明材料及报价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寄至我院。
电子版(加盖公章)请发至邮箱:shantoutjs@163.com
纸质材料请密封装并邮寄至以下地址及联系人:汕头市金砂路64号办公室,肖先生,0754-88899975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汕头检测院2024年拟回收车辆清单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汕头检测院拟回收车辆清单.pdf